第十八章 误会了
我替上帝写剧本
司马蓝乔
货品位置做了调整,顾曼青看中的帽子被挂的很高,她对店员说:“劳驾,帮我拿一下那个。”
店员眼皮都不抬,“上次不是试过了吗?你又不买,拿一次怪麻烦的。”
这种冷遇要是搁写手顾曼青身上,肯定是扭头就走,不买了。
不过她一向挥金如土,没人敢这个嘴脸对她。
若是小可怜的原主遇到这种情况,必然是自怨自艾一番,然后默默离开。
两个人在顾曼青身体里争取主动权,最终的结果是顾曼青拍出一千块在柜台上,“墨迹什么,让你拿你就拿,姑奶奶现在就买。”
戴着帽子出门的时候顾曼青还奇怪,无论搁谁做主,这帽子都不该买的,自己为何坚持买下来呢?
最终她得出一个结论,配角的逻辑无须深究,只要能推动情节就是了,这就是网文定律。
可转念一想,买一顶帽子能推动什么情节呢?
正胡思乱想呢,陆明轩迎面而来。
“真巧,又遇见了。”陆明轩笑吟吟的说,阳光照在他的脸上,顾曼青的脑海中竟莫名想到“活色生香”四个字。
“帽子很适合你。”陆明轩说。
顾曼青脸红了,她也搞不懂为何自己非要买这顶帽子,如今被陆明轩一提醒,倒像是为了投他所好。
这误会可大了,顾曼青想解释,又觉得解释了更显刻意。
她赶紧伸手把帽子摘下来,拿在手上也觉得尴尬,便从左手送到右手,又从右手挪回到左手。
好像帽子是见不得人的贼赃一样。
太笨拙了,越抹越黑。
顾曼青懊恼的要爆炸,这时陆明轩突然伸手揉了揉她的头发,笑着说:“真可爱。”动作语气宛如日系漫画。
可爱?顾曼青记得自己拿的角色是三十多岁的离婚妇女,不是十几岁的邻家女孩!
必须要打破这个尴尬局面,顾曼青想了想,终于冒出一句话,“这店是你开的吗?”不然怎么总在这遇见他!
陆明轩一怔,摇了摇头。
顾曼青“哦”了一声。
什么鬼问题,又把嗑给唠死了。
陆明轩看了看顾曼青的衣着,夸赞道:“你穿黄色蛮好看的。”
顾曼青低头一看,自己身上套着一件半新不旧的鹅黄卫衣,领口和袖口都洗的变形了,寒酸的紧,哪里好看了?
陆明轩就不一样了,他穿着一身骚包的白色休闲西服,这一套要是放旁人身上,肯定显得特别娘炮,可陆明轩这么穿就衬的格外清爽。
“我约了朋友,先不陪你聊了。”顾曼青明显感觉到两人的差距,这让她不自在,便胡乱想借口脱身。
陆明轩也不挽留,笑着跟她道别,洁白的虎牙闪闪发光。
上帝造人真是偏心,怎么会有人如此完美呢?顾曼青边逃边想。
在外面闲逛了大半天,直到傍晚,顾曼青才往家走。
一进门,她看见琳琳正在大包小包的收拾东西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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