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四十七章 灰袍斗笠人 (二千九)

 李越张志远
    第四十七章 灰袍斗笠人 (二千九)(1/2)

    翌日,凌晨。

    李越今天没有练武,他背着包袱,戴着斗笠,手里拿刀,往城外走去。

    他一开始在这座安溪郡城停留的原因是为得到丁建一所修炼的内功。

    现在他不但得到了灵鹤功,而且拳脚兵器都各有一门傍身的武功,该离开了。

    城中有一些武馆他尚没去过。

    去了也就无非再多会一些其他拳脚兵器上的武功。

    对实力增长有帮助,但不大。

    剩下那些武馆馆主没有几个听说身怀内力,另外一旦造成内力冲突也是一个问题。

    当然,最主要是因为时间紧急,容不得他再多作停留。

    从他杀死杨易那天,接近十天左后时间过去,这段时间差不多已足够朝廷派人调查出事情始末,向天下通缉他。

    李越最近两天也一直心神不宁,他感觉关于自己的通缉或许就快到了。

    “最好赶在通缉到来之前离开,否则到时再离开就困难了。”

    往城外走去时,路过郡府门口的告示栏。

    郡府门口侧处,一面告示栏,上面贴着官府的告示,以及一张张朝廷的通缉令。

    官府多半告示都和民生息息相关。

    周围拥拥挤挤十几个人,在围着看。

    随来到安溪郡城时间长了,李越最近几日他每天凌晨都要来一次,看看关于他的通缉到了没有,以作应变。

    这个时间,恰好捕快换贴告示和通缉的时候。

    两个捕快睡眼惺忪的带着一卷通缉走出郡府,打着哈欠来到告示栏前,随手将其中几张通缉撕下。

    这些通缉上面的人已经伏法,没有必要在贴着。

    今日官府没有新的告示,两人一个抹浆糊,一个贴通缉。

    当贴了两三张后,来到新的一张。

    站在人群之后的李越,看到通缉上的画像,瞳孔一缩,又快速扫了两眼后,没有再多看,立刻悄悄转身往小巷里走去。

    “朝廷对我的通缉到了!”

    刚才李越看的那张通缉上的画像,和他有七八分的相似,往下扫了两眼,又依稀看到了李家村和杀官的字样。

    “不会有错,那就是我的通缉令。”

    李越眉头紧皱,背着包袱,手中拿刀,脚步匆匆,快速穿行在小巷之中。

    张贴通缉,一般会有两个地方。

    一是郡府门口的告示栏,让住在城中的百姓看,如有发现好立即上报。

    二是城门口的城墙上,供兵卒时刻察看搜查来往路人,另外也是让进出城的百姓看。

    一双双眼睛都盯着,使被通缉的人无所遁藏。

    “两个捕快在郡府前的告示栏上贴完,就会拿着另一份顺着城中心的街道往城门口而去。

    我必须赶在他们到达城门前出城,否则再想出去就难了。”

    李越急忙穿行街巷,往城门口而去。

    以防万一,他之前有刻意认过城中的路,今日正好用上了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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